各位有沒有一種經驗,就是跑去燦坤3C,選購電器,但是因為自己本身對電子產品不了解,因此店員很親切地說明了所有產品的不同點,以及各種廠牌的特色。但到最後,你沒有像這位店員購買,反而跑回家,上PC HOME訂呢?

  感覺上述的情況,親切為您服務的店員,沒有賺取到業績,等於白忙一場,且業績還流落給別間公司!站在這位店員的角度來講,如果他知道了這樣的事情,心裡一定會很幹。不過,這又不犯法,要跟誰買,是消費者的自由,他又能說什麼呢!沒錯。雖然話雖如此,但在日本的不動產仲介業界,這樣的行為可說是大忌喔!!

  日本的宅建業法規定, 凡是接到屋主的委賣物件,如果簽的約是「專任合約」,賣方仲介有義務要登錄到全國的房仲流通網,如REINS, At Home Business Bass等,只有房仲業者可以瀏覽的流通網,讓全國的業者,都能賣您的物件。這時,如果賣方仲介(A),自己可以找到買主,他就能向賣方以及買方,收取雙人份的中介費用,共計6%+12萬日元。但如果客戶不是A自己找來的,而是買方仲介(B),透過流通網看到,並帶自己的客人來的,這時候,A就只能跟屋主收3%+6萬,而B就能跟買方收3%+6萬。

  試想,如果你今天找A說要買甲屋,但是找A看一看後,覺得A的服務不好,之後再找B,說要買甲屋,這時,因為物件是A公司的,因此B也只能透過A來交易。當然,這時候,A一定會知道客人您跑去找B,所以A會覺得原本可以賺六趴,為什麼你跑去找別人,害他們只能賺三趴,因此,A不會賣。(A也知道你的名字,因為你找過A)。甚至A還會去罵B罵一頓。然後A再自己去找其他客人,或者等待哪一天C房仲介紹客人。

  最近有幾位朋友,自己在日本市面上的仲介上詢問物件,但看中了後,因為覺得對方的服務很差,因此希望敝公司合作的仲介業者來協助購買。在此,真的很謝謝各位朋友看得起我們,願意給我們公司服務的機會。不過先跟各位說聲抱歉了,這種Case,敝公司無法介紹,就算介紹了,應該也沒人敢接您的案子。怎麼說呢?因為這種已經確定要購買的標的,事後「換仲介」的行為,在日本的業界,稱作「ヌキ(抜き)」。這種情況,往往被人家換掉,也就是被「ヌキ」(抜かれた)的仲介公司,會跑到對方公司去大罵一頓,因此後果可能會鬧到很大。

  大家都知道,房仲業界,就是要成交才會有收入。要讓一個顧客,看到自己喜歡的物件,可能要帶看好幾次,撰寫合約書,買方賣方戶搓湯圓談條件,對於物件進行調查,以及安排司法司法書士等,這些是需要花很多精力的。因此試想,如果您是業者,在付出了這麼多心力之後,客人卻落跑,跑去跟完全沒付出努力的人購買,並成交,您會作何感想呢?而且也因為業界中,物件是互相流通的,因此如果有業者做了類似「ヌキ」的行為,基本上,壞事會很容易就傳開,以後這位業者可能會很難在業界生存,沒人願意給你物件賣。這就是日本業界的生態,因此,雖然很謝謝各位願意給機會讓我們服務,但是如果您找了別人,看中了甲物件,就請別來針對那個物件,再接洽我們。如果您找了我們,看中了甲物件,也請別再去找別間業者(因為我們這邊的阿弟仔會帶他家很兇的老頭跑去對方罵人)^^

  當然,如果您找了A仲介,看了甲物件,但不爽跟他們買,再來找B仲介,由B仲介再介紹乙物件,這是沒問題的。祝各位投資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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