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專業投資客,會將中古屋便宜買進,經由黑心裝璜後,再高價賣出,以賺取其中的利益。這在台灣也被視為惡劣的炒房手段。但其實惡劣的,並不是「買來改良之後轉賣」這個行為,而是「買來後,用廉價的黑心裝潢,遮掩原本問題後,轉賣給無辜消費者」,這才是惡劣,應受譴責的行為。如果單純買來,改良居住品質後,再轉賣給下一位消費者,這何嘗又不是一門正當的事業呢?就有如其他的中古業者一般。

  日本有一種業者,叫做「買取再販業者」,其實就是便宜買進屋主的不動產,再改良其品質,例如加強耐震,以及改善動線,提升居住機能之後,再加價轉賣給下一位消費者。在台灣人的眼裡,這種行為其實已經被污名化為「炒房」了。相較於台灣政府現在對於擁有第二棟住宅,以及交易頻繁的業者嚴加查稅,日本政府現在正和台灣做180度相反的行為。對,打算免除「業者買來轉賣的不動產取得稅」。聽在台灣人耳裡,這...不就是「政府帶頭鼓勵炒房」嗎?

  昨天剛出刊的日本不動產兩大報「週刊住宅」以及「住宅新報」,都以頭版頭報導這兩條新聞:「打算研議放寬不動產贈與稅免稅額度至3000萬日元」,以及「打算免除不動產買取再販業者的不動產取得稅」。原因大致上為:今後新成屋由於缺工以及原物料上漲問題,將會有一波漲勢,尤其明年消費稅將漲至10%,在物價狂漲,薪水沒漲的前提之下,為了讓人民至少可以去買中古屋,而且是好的中古屋,因此希望藉由此政策,能夠增加「中古好屋」的供給量。

  不過這裡指的免稅,只有免除「不動產取得稅」。我們一般個人賣不動產時,需要課「不動產讓渡所得稅」,而業者以法人名義賣不動產時,需要課的是「法人稅,事業稅」(詳細計算需要請教專業稅理士)。因此,有賺錢,還是得乖乖繳稅的。但不管是哪種稅,都有別於我們的「奢侈稅」。我們台灣的奢侈稅,是無論你賺還是賠,都直接從房價給你抽20%。但日本的讓渡所得稅,是扣你的「讓渡所得」,也就是只有扣「賺到的部分」。如果你是賠錢賣,是不會被課稅的。有賺錢才需繳稅。

  看來,有別於台灣政府想把房價打趴,日本政府還認為不動產市場應該活絡。(PS:我PO這篇文的意思,並不是說鼓勵大家趕快進場,只是提供這則新聞,訊息而已,買取再販是一門專業的事業,不是一般投資客能做到的。日本房市自有的市場機制,有別於台灣,進場投資還是得審慎評估,祝各位投資愉快。)

IMG_3959 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