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親愛的臉友,這邊不是講投資,而是說故事文。我關注日本不動產五年,進場投資兩年,任職管理公司一年,感想就是:日本的房仲業者,一鍋老鼠屎。千萬別以為日本人溫文有禮,做事都很仔細。其中不乏一些欠罵的白癡。

  還記得我昨天曾經說過的那個搞錯舊基準的白目房仲嗎?後續如何呢?這裡是續集。昨天那位老兄除了說這是舊耐震基準以外,還突然告知說:「大門的其中一個鎖已經毀壞,只能用上面那一個鎖」。當然我的客人是火冒三丈,新基準跟舊基準價值差這麼大,門鎖又壞掉,又沒有事先告知,氣得要對方稍微降個三~五萬日幣去換新的鎖。沒想到對方仲介從頭到尾不認錯以外,還反倒罵我們公司的阿弟仔,說我們怎麼可以談好價錢又去殺價,所以屋主想要暫緩簽約。天啊,到底是誰錯在先啊,你不騙我們說這是新基準,我們連看都不會去看啊,現在居然還想要反悔不賣!幸好我的客人也很挺我,直接跟對方嗆說:「不用延了,老子不買了」。沒想到對方居然還可以「見笑轉生氣」,回嗆說「沒關係啊,我們已經高價跟別人簽約了」.........這時我真的無言。我只能說,日本房仲裡面,原來還真的有這種瘋子。並且說實在的,想也知道那是騙人的。因為他說,對方出的價錢比他們當初的開價高(試問,這世界上有人會去當這樣的潘仔嗎)!

  另外,上述這位老兄的糊塗史,可不止一件。不動產簽契約時的印花稅,有減輕稅率。依照我們的物件,一千萬以下,是5000日元。但他老兄一直要叫我們拿一萬日元。經過再三確認,之後,他還執意說是一萬日元,直到我們很不給面子地貼上國稅廳的網站給他看,他才恍然大悟。https://www.nta.go.jp/shiraberu/zeiho-kaishaku/shitsugi/inshi/08/10.htm  天啊,基本上一個專業人員不應該犯這種錯吧!!

  如果各位以為這是個案,那就錯了。許多房仲的從業人員,尤其是很老的那種,經過泡沫時代的,還留有他們那時代錢太好賺的時候的霸氣在。尤其現在市場很好,某些老鳥房仲,失禮的行為更是一堆。舉兩個月前我們另一個客人的案子,他要購買的空屋小套房,因為沒有房客,因此將它大砍價。不過事後(不知道是屋主還是房仲),趕快去塞了一個房客,有問題的(領生活救濟金的),硬是要把投報率做高之後出貨給我的客人。當然,我們認為有房客,投報率也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內,就決定向他加價五十萬購買。沒想到價錢談好後,他才告訴我們這個房客是有問題的,是生活補助金的。當然啊,誰想要這種非老即殘的房客,什麼時候會死在你房子裡面都不知道。但我的客人也是很講誠信,就跟對方講說,「好拉,既然已經答應要買,但是你事後才告知是這種問題房客,那再便宜我二十萬拉」......一樣,對方「見笑轉生氣」,不賣了。結果,他到現在都還賣不掉,因為誰要那種問題房客啊。(基本上,現在的小套房,只要貼出來一到兩個星期,多半就會成交。這種很好的時機裡,他還可以賣兩個多月賣不掉,可見大家多討厭這種不定時炸彈的租客!)

  說到房仲的「不丁斤(台語)」以及「散型(台語)」故事講不完。宅建業法規定,如果物件成交後,就必須將房仲流通網上的物件下架,不然等於是廣告不實。不過很多實際上已經成交的物件,那些懶散的房仲都懶得下架,結果常常我挑了十個物件,有七個跟我講已經成交!根本浪費別人的時間,你以為在レインズ系統上找物件很輕鬆啊!另外,標示又不清楚,例如明明就是「出租中」,卻標示為「空屋」。我之前有寫過一篇文章,說小套房要找到空屋很難,因此當我看到物件顯示「空屋」時,都會很興奮地打電話去對方業者詢問。不過.....意料中之事,十間有九間,會說是Key錯了。是「出租中」,要不然就是「已成交」......

  還沒完,還有第四個故事。我上個月有個客人買了間小套房,但是租金一直都沒匯進來。當然我們公司打了很多次電話聯絡租客,過了三天後,終於租客來電,說:「啥?我去年九月就搬出去拉!」!!!!媽呀,那那間房子裡面現在誰住啊?那為什麼前任屋主還可以收到今年六月的房租,跟我的客人結算租金呢?結果打去前任屋主那裡詢問,對方更錯愕,直說都是房仲人員那邊在管理的。而打電話去對方房仲人員那邊,也是一問三不知!E04!這些老鼠屎,收了人家的代管費用,到底都在幹什麼???不過前任屋主倒是蠻著急的。因為搞不好會構成詐欺罪,可是會坐牢的。結果如何呢?現在整個就是羅生門,我還在追追追。故事待續,以後再分享。

  所以我現在就是整個被這些混蛋搞得一個頭兩個大。本來不想講的,但是為了讓我們台灣朋友知道日本房仲業界的實情,順便抱怨一下發洩發洩。不好意思讓各位今天聽聽我的抱怨文了!日本人...真的沒有你想像中的「丁斤(台語)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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