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天有事,去区役所辦理印鑑證明,有兩件事讓我嚇了一跳。
第一件事,就是櫃檯人員居然會說中文ㄝ!!而且還是流利的中文。這個中國人來辦事,但是似乎日語不懂,這位櫃檯小姐(日本人),就用超流利的中文跟他應答,天啊,這真是太貼心了吧,新宿区役所,給你按個讚!
第二件事,就是...印鑑證明的發行。你只要去登錄的你的印鑑章,他就會發給你一張卡片,以後只要拿卡片插卡,投幣200日圓,就可以自己列印印鑑證明了。只要帶卡來,不用再帶一次印鑑章了。就是上面這一台。
你可以選擇要列印印鑑證明,還是住民票。
就是這張卡。我覺得台灣也可以學習一下,然後看要不要連結各大超傷的機器。(哈哈,想太多。)
印出來長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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